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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诸侯争霸、礼崩乐坏、杀伐兼并、率土食人的动荡社会,以及思想激荡、诸子勃兴、百家争鸣的思想境遇,孟子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杨墨盛行,儒学不彰;二是追名逐利,道义不存。基于此,孟子以承继孔学、倡导仁政、拒辟杨墨为出发点,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义利之辨”。“义利之辨”与“王霸之辨”、“人禽之辨”并称孟子的“三辨之学”,在孟子的整个哲学体系和逻辑架构中占据重要位置。孟子“义利之辨”以人性论为基础,表现为“人禽之辨”,以仁政论为旨归,表现为“王霸之辨”,从而贯通了孟子的“三辨之学”及其整个哲学体系。孟子“义利之辨”的内涵有三个层面:“义以为上”、“以义制利”和“义利统一”。其一,“义以为上”是“义利之辨”中的最高抉择,在“舍生取义”的价值选择上,以“羞恶之心”为基础,通过“权”的方式,做出的一种符合儒家伦理价值取向的最佳选择。在这样的价值选择中,孟子并未对生命价值轻视与不屑,而是通过“义”来实现了对生命最高价值的重构。其二,“以义制利”是孟子“义利之辨”的基本取向,与“怀利去义”相对,通过对“怀利去义”的否定而证成;孟子所主张的“以义制利”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即所谓“四端之心”。其三,“义利统一”是孟子“义利之辨”的实践应用。孟子认识到“义”、“利”的统一性问题,并且,他通过“义利统一”来贯穿对民众的道德教化,重建社会道德。接下来对孟子“义利之辨”的理论特质和立场进行解读。就道义论而言,孟子“义利之辨”的理论特质及其立场与以康德为代表的道义论有价值选择上的一致性。但是,这种一致性只是表现在对一种行为的价值选择或道德判断的结果上。而在内在的理论根基和证成路径上,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是道德情感主义的;一种则是道德理性主义的。就功利主义而言,孟子“义利之辨”的理论特质及其立场是反对功利主义的。对孟子的“义利之辨”作功利主义立场的解读,一是缘于对“最大多数的幸福”或者“公利”的误解;二是错误地将孟子的“义”、“利”转化为“公”、“私”,进而将“义”与“公利”等同,将“利”与“私利”等同。就社群主义而言,将孟子“义利之辨”的理论特质及其立场与社群主义相联系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细微的差别。在当今经济迅猛发展,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冲突的时代,尤其是在道德严重滑坡的现实面前,孟子“义利之辨”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和现实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