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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源于社会实践所生成的社会主体的行为准则,与人类意识形态历史发展的总趋向是一致的。二十一世纪,和谐发展成为我们时代的主题,和谐自然包含对人权尊重,中国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为此努力,在刑事司法领域里就是寻求最大限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当然,被害人权利保护也是并且已经成为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被害人利益的关注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之间并不矛盾,二者都体现了国家权力的自我制约,在当下被害人权益保护成为热议的话题的同时,仍然不能忽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的研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身份地位的卑微在我国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以史为鉴,思考中国语境下如何理性地实现我国刑事法治,实现人权保障等价值的实现,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和思考国内外刑事司法有关羁押性强制措施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关于如何借鉴西方先进经验的具体思路,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司法实现现状的考量,得出“渐进性借鉴,逐步深入”的结论。根据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大致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羁押性强制措施中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内容及权利保护的理论基础。西方国家在人权保护制度上的先进之处首先源于其理念的先进。理念之于司法有如罗盘之于航海。对照中西方刑事司法理念我们不难发现,无罪推定、控辩平衡、以人为本已经成为现代刑事司法对人权保护的三大支柱,我国对人权保护的理念尚处于初级阶段。第二部分,我国羁押性强制措施中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原因分析。通过对大量司法实践考察以及数据的整合,结合人权理念的缺失,总结出目前我国在羁押性强制措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来自司法实践第一线的材料显示,目目前我国无论在人权保护的观念上、侦查技术上、羁押制度上都存在巨大的改良空间。第三部分,羁押性强制措施人权保护的西方经验。通过对西方立法和实践的研究,对先进经验结合本士特征进行借鉴,既给未来的修缮保留了空间,同时又避免了西方经验在国内的水士不服。软着陆式的吸收是以最低的成本换取的最大成果,将为中国的法治进程节约巨巨大的无形成本。第四部分,完善羁押性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若干设想。针对具体的羁押措施,让人权保护的司法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包括:羁押性强制措施司法控制、赋予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本该享有的权利、完善逮捕制度、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控制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