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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比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愈发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对于主板上市公司来说,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利益相关者也开始出现格局化。这些利益相关者利用其在企业中的地位来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从而形成有利于自身投资行为的决策。相比较我国主板上市公司的蓬勃发展,我国监管机构的管理监督体制已经滞后。在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将研究领域限定为主板上市公司,首先阐述了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理论基础及动因,包括界定了主板上市公司中的利益相关者,本文将利益相关者限定为:投资者、债权人、竞争对手、中介机构、证监会。然后从揭露、监管、惩治三个方面分析了在现阶段的资本市场中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存在的问题。通过分别构建主板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债权人、竞争对手、中介机构、证监会的博弈模型来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行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影响。以2014年深圳主板上市公司为具体事例,用具体的量化指标构建各利益相关者对信息披露影响的实证分析模型,将实证分析结果与博弈模型分析结果结合分析,并找出差异的原因。从两种分析方法的结果不难看出,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不局限于单一指标,并且主板上司公司信息披露本身就存在各种违规行为,相比较而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最后根据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中还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指出必须从企业自身角度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来解决问题,包括加强信息披露意识,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编制要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完整的监管体系等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