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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它是指政府为保持经济社会的稳定、维护基本的社会正义,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基础上,提供机会与结果都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包括统筹公平与效率、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制度先行等基本原则。均等化包含机会均等与结果均等。实现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两型社会”的核心内容,也是长株潭城市群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本文对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首先,运用福利经济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及公平正义等理论,对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理论分析。其次,从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3个衡量指标,对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进行实证研究,并发现了长株潭城市群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生产能力、消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再次,总结了美国转移支付制度、日本的地方交付金制度、澳大利亚的分税制、德国的财政法律体系等国内外经验。最后,在理论研究、实证分析及国际比较的基础上,从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评估制度等角度提出了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系列的制度完善和职能转变,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构建具有特色的长株潭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的理论框架,为长株潭城市群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较有效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