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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来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如何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于国家的安定统一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宗教政策进行历史的批判、科学的研究日益成为一项颇具深远意义的时代课题,基于此,本文试图对新中国宗教政策的发展演变做一个梳理,主要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归纳分析,并结合现代管理学中的目标管理理论为研究方法,考察宗教政策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本文所说的中国宗教政策,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宗教的认识、主张,也包括中央政府出台的各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自治区单行条例等。宗教政策目标可以分为执政党终极目标、执政党现阶段目标、中央政府目标、地方政府目标四个层次。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明确、法定的分权关系,国家行政系统属于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制。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主要通过对国家立法活动的领导体现,立法过程实际上是中共共产党实现管理国家政权和组织社会生活的手段,是把共产党的理念、意志具体化、文字化为国家法律、政府管理、社会准则的一种过程控制。通过对法律、地方法规、宗教组织章程的考察,可以得出结论: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在马列主义无神论思想指导下的信仰自由,而且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自由;宗教组织的社会活动、合法身份的获得受到政府严格监管;当前形式下,法律上各宗教一律平等与现实中五大宗教系统垄断宗教领域、其他宗教难以立足的困境相抵触;对于民间宗教、家庭教会和新兴宗教等现象,以地方政府默许的放任主义和禁断的严打主义交替使用为主,缺乏完善系统的宗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