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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人学,人是文学的主体,但是理论界对文学主体性的研究并不深入和系统,主要体现在没有对“主体”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没有对文学主体内部进行细致深入的分类研究,没有充分意识到文学主体是一个大的概念范畴,其中包含更具体的主体内涵,致使理论阐述过于笼统,批评标准不够统一,甚至在同一篇理论文章中还会产生论点自相矛盾的现象。本研究针对以往文学主体性研究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首先对主体的概念进行了全面地阐述,把主体的概念界定为“自由、自主、具有鲜明目的性和创造性的人”。进而从三个方面对文学主体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进行了系统地考证,即把文学分为创作主体——作者,作品主体——作品中的人物,和接受主体——读者,对它们进行了分别论述。作品中的人物主体具有双重属性:在审美的范围内,因为他是文本中的人物,所以相应的也就是作者及读者的审美客体;而在文本这个独立的系统中,他又成为一种实践主体,为了争取自由而进行不懈的努力,这时人物主体所对应的客体,是对自由造成种种阻碍的环境或境遇。这种主客关系对应的是外在的现实世界,是人类真实的生存境遇的缩影或间接的反映。由于作品人物主体性的实质是对自由的追求,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自由”的内涵不同,导致了作品人物主体性具体表现方式的发展与变化,即分别从“外在行动”、“内在精神”以及“关系”等角度探索作品人物主体性。创作主体经历了萌芽、发展、繁盛的过程,但是到了后现代主义文学时期,他被彻底的否定和解构了,当代很多文学理论家宣称文学正在走向消亡,也都是以后现代主义时期文学创作主体解构为依据的。但是实际上,文学的另一个主体——接受主体的繁荣却被评论家忽视了。后现代主义时期,读者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成为文学活动主体之一——接受主体,与创作主体和作品主体处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接受主体已经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创造者,他们或者通过积极的想象进行文本的二度创作,或者直接参与到文学创作中来,读者与作者的界限被打破,文学成为所有人可以共同参与创造的活动。文学在这种全面地参与中必将得到极大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