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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基金投资者蓬勃发展和社会对于高管薪酬十分关注的大背景,从基金投资者的投资组合出发,站在基金投资者的视角,按照基金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资产在其投资组合中占比为标准,来衡量基金公司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程度,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基金投资者定义为监督型基金投资者,并与衡量基金投资者的传统型指标相比较。我们认为监督型基金更有动力去监督上市公司,影响其高管薪酬水平和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我们以2012-2017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检验,检验结果证明监督型基金持股与传统型基金相比,会更加显著地提高高管薪酬水平和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同时,我们对监督型基金投资者和高管薪酬水平、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相关关系的影响机制进行了研究,根据是否存在两职合一、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上市公司是否处于被保护行业,对样本进行了分组检验和交乘项回归。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存在两职合一时,监督型基金持股对高管薪酬水平的正向作用更明显;当上市公司存在两职分离时,监督型基金持股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的正向作用更明显。当上市公司处于市场化进程快的地区、属于竞争性行业时,监督型基金持股对高管薪酬水平和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的正向作用更明显。本文还利用PSM倾向性得分匹配检验、固定效应模型、更换计算指标、增加遗漏变量对实证结果进行内生性、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我们的实证结果是稳健的。本文丰富了基金投资者的衡量方法,也充实了高管薪酬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