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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2003-2011年外资连续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至少5年的76起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有41家外资上市公司是由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转化而来,有35家外资上市公司是由外商投资企业上市转化而来。基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区间为并购前3年到并购后5年)和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研究区间为上市前2年到上市后第5年)的财务绩效进行分析发现,外资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后财务绩效均呈现出了下降的状态。本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总样本的财务绩效(研究区间实际控制前2年到实际控制后5年)从综合实证角度分析发现,外资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后财务绩效的确下降了。外资实际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后,社会责任总体上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其中有59家上市公司在被外资实际控制后,税收贡献度从实际控制前3年到实际控制后第5年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其中制造业的税收贡献度下降最为明显。从实际控制当年到实际控制后第5年,员工就业人数和普通员工工资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高管工资却远高于普通员工工资,说明外资实际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后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外资实际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后,通过加强所有权的方式来实现利润的转移(研究区间为外资实际控制当年到实际控制后第5年)。不可否认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资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促进了我国企业生产技术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外资实际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后,财务绩效以及社会责任的下降与外资享有的大量优惠待遇政策形成鲜明对比,并且公司持续经营与财务绩效的下降引人深思,说明了外资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后存在机会主义行为。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政府和员工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承担了投入专用性资产的风险,也应该享有剩余利润索取权。外资在享有我国大量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利用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实际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后,并没有显著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绩效和社会责任度的提高,外资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利于我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在我国经济发展亟待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应对引进外资持理性的分析态度,既要看到引进外资在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带来技术溢出效益等方面的优点,也要警惕外资实际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后的机会主义行为。我国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外资的审查,减少高污染行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外资引进,坚持以对高新技术行业的外资引进为导向,也应该减少地方政府盲目引进外资的行为,逐步实行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的政策,提高外资企业的准入门槛,真正发挥引进外资的正向作用。最后,我国应该不断地完善外资并购以及外资企业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外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以防止外资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后的机会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