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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存在诸多社会矛盾和非均衡现象。这些矛盾和非均衡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公共事业部门,尤其是教育领域。因此,克服和缓解这些矛盾和非均衡现象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事业受到极大关注和重视,但其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差异性。这主要体现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且这种不均衡有进一步拉大趋势。导致这一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经费总量投入不足及教育财政不公平、不均衡。投入不足与效率低下、过分强调县乡财政责任、中央与省级责任落实不到位、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欠规范等问题更加剧了义务教育区域发展的失衡状态。此类现象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义务教育的真正普及,进而拖累社会的整体进步。有鉴于此,本文立足财政视角,尝试从教育财政角度提出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与建议。全文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义务教育的基本属性与供给模式的基本理论,从公共产品理论出发,定义义务教育的产品属性;同时对义务教育产品的供给主体与供给责任划分及义务教育投入机制进行论述分析。第二部分:对义务教育的财政供给进行国家比较与借鉴,阐明财政供给与义务教育之间的关系。通过综述国际上部分国家在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挖掘和归纳其中的一些规律,分析财政供给与义务教育的关系,借以为我国义务教育区域失衡现状的改变提供指导。第三部分:综述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历史与现状,剖析当前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及失衡原因,探究义务教育失衡的财政症结。第四部分:对症下药,从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比例,加大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若干财政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