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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非典事件”拉开了我国行政问责的帷幕,行政问责不仅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政府着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时至今日,行政问责的理论建构逐步完善,行政问责的实践运行也初见成效。然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行政问责仍有诸多困境,这些困境制约行政问责的进一步发展。从理论上来看,当前有关行政问责的研究主要是规范性研究,研究方向相对比较集中,比较传统,研究内容集中于行政问责的概念界定、所包含的要素、理论基础、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构建途径,可以说有关行政问责的实证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从实践上来看,各级各地政府都在努力建设行政问责制度,注重对官员的责任追究,以此来督促权力的运行。但从行政问责的依据、过程、责任的落实上还都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直接关系着行政问责的走向。基于此,本文突破现有研究的局限,尝试理论创新,这种创新体现在两个方面上。一方面是研究方法上,从规范性研究转向实证研究,以实际发生的问责案例为整体样本,对其进行分类、分项分析,从而发现我国行政问责在诸多方面所存在的客观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是研究内容上,本文以行政问责要素、行政问责幅度、行政问责层级为三个基本点,细致分析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用客观、量化的数据说明各自所处的困境,从而突破现有理论的内容局限,对完善、丰富行政问责理论作出有益探索。正是在此背景、此目的之下,本文以“理论概说——困境阐述——归因透析——构建途径”为基本的逻辑脉络,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六个章节。文章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研究思路,并对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陈述国内外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指出本文的研究思路。文章第二部分为第一章,主要介绍行政问责的相关基础理论。本章共分为三项内容,一是对行政问责的相关概念进一步明确,明确区分问责、问责制、行政问责与行政问责制等几个易混淆的概念,提出行政问责幅度与层级。二是阐明行政问责幅度、层级、要素三者之间的关系。三是指出行政问责的理论基础,包括人民主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等。文章第三部分共包括三个章节,分别从行政问责要素、幅度、层级三个角度论述行政问责的困境。第二章为行政问责的要素困境,本章从行政问责的责任本身、行政问责的主体、客体、程序、因由、结果六个方面,分别陈述其所存在的客观困境。第三章为行政问责的幅度困境,从横向上说明我国行政问责的实际发展状况。行政问责幅度是本文的中心论题之一,以2003年至2012年12月间我国所发生的、已有明确问责结果的120起问责案例为总体样本,先介绍行政问责幅度的整体分布,然后从部门与人职两个方面,分别论述各级政府的部门问责幅度困境、各级政府的人职问责幅度困境、各行政区划下各级领导干部问责幅度困境,并指出影响行政问责幅度困境的主要因素。第四章为行政问责的层级困境,从纵向上说明我国行政问责的实际状况。行政问责层级是本文的另一个中心论题,对120起问责事故进行分类、分项研究的基础之上,指出行政问责层级整体分布,然后论述各类问责事故中的行政问责层级困境、各行政区划下的行政问责层级困境,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行政问责的“溯上力”概念,阐明行政问责溯上力困境的诸多表现,诸如溯上性分布不均、溯上性偏弱、溯上力强度不一等。文章第四部分为第五章,重在透析产生行政问责困境之原因。现实中,行政问责存在这些问题并非偶然的,而是有其必然性的,归纳起来,致使行政问责存在困境的原因可以分为前提原因、核心原因、基础性原因和关键性原因。这些原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有其内在联系,正是其相互作用,促成了行政问责困境的产生。文章第五部分为第六章,在分析问题、透析原因之后,指出我国行政问责的建构途径。行政问责存在随意性、碎片性,行政问责制具有刚性和规范性,这就决定了走向行政问责制是行政问责的必然发展方向。为早日走出行政问责困境,首要的是要明确行政问责制的基本理念,其次是确立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原则,在理念引导和原则规划之下,提出搭建行政问责制的具体对策,如加强行政问责立法、规范行政问责要素等各项内容。文章最后将对文章进行简单总结,指出今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