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它是投资人、债权人和监管机构进行正确决策的基石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一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成熟程度可以用来衡量该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最早的信息披露制度缘起于英国和美国,随着经济全球化引起的资本市场扩张,自愿性信息披露日益成为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关键,上市公司需要依靠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来引起投资者的注意,旨在竞争中获得优势,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作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补充和完善逐渐引起国内学者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因此本文选择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度。本文首先对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参考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理论,构建了安徽省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评价指标体系,最后针对目前我国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全文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引言,主要阐述了安徽省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目前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本文的内容、研究的框架和方法,并且阐述了本文研究的创新点。第二章、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首先讲了信号传递理论、有效市场假说、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四个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其次从以下几点界定了本文的相关概念: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第三章、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分析,分析了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并且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分析。第四章、安徽省75家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实证研究,首先建立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评价指标;然后对安徽省75家上市公司披露程度进行评估,收集了2011年财务报告等数据,采用相关的数据分析工具来分析,最后对于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采用了回归分析法进行验证。第五章、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信息披露的经验,提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第六章、结论和展望,总结了本文的研究内容,阐述了研究的局限性和不足,并且进一步阐述以后的研究内容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