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同我国国有土地一样,集体土地也涉及到房屋征收补偿的问题,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可以参照最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大都散见于《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并且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视为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涉及到的征收补偿程序、费用等问题也都没有明确地规定,法律存在漏洞,行为缺乏规范等,导致征收补偿工作在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完善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的立法,是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把房屋只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做法,显然是不完全的补偿模式,补偿的金额远远不能弥补实际所造成的损失,并且,补偿仅仅是一次性的补偿,法律把补偿的重心只放在眼前,没有考虑到被征收农民的后续安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征收补偿的后续问题。因此,我们在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立法时,应该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公共利益的范围、补偿费用的分配、失地农民的保障等等方面做一系列的规定,争取做到全面立法。本文在具体内容上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作者指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方法及其研究目的;第二部分,作者围绕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进行了概述,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所有权问题、补偿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并且探讨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立法的重要性;第三部分,从国外的征收补偿制度出发,介绍了几个主要发达国家的征收补偿制度,并且提出了国外的征收补偿制度对我国的立法启示;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指出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其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探讨;第五部分,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进步与可借鉴之处进行分析,然后就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从程序、补偿、安置、救济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第六部分结语,作者进行了总结并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立法未来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