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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使得国际经济贸易越来越频繁,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的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也日趋增多。国际商务合同作为对当事者具有同等约束力的一种法律文件在跨国贸易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对于国际贸易活动的进行和对合同的履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人们一般认为作为法律文件的一种,国际商务合同的翻译应严格直译,追求文本对等。目前对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研究大多采用传统翻译观的“从局部到全局”的研究方法,倾向于对微观的词汇、句子及篇章层面的研究。研究成果大多只涉及语言方面的问题,缺乏具体深入的理论指导。功能派翻译理论从新的视角阐释翻译行为,该理论强调目的文本的预期功能在翻译中的作用。作为该理论核心的“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目的”决定所有翻译行为。另外,功能理论还赋予译者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自由,认为为了达到翻译的目的与功能,译者有权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这符合了当今法律翻译所倡导的鼓励译者具有一定创造性的趋势。本文旨在讨论以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指导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采用了功能派翻译理论所提倡的“从全局到局部”的翻译研究方法。首先介绍了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国际商务合同的定义、特点和种类。其次,根据功能主义的相关理论从宏观方面对国际商务合同进行了分析,包括其翻译活动的参与者、翻译纲要、文本类型、翻译目的、翻译类型和四大翻译原则,即目的原则、一致原则、忠信原则和功能加忠诚原则。最后,本文分词汇、句法和篇章三个层次讨论了国际商务合同微观方面的特点,并结合实例就各层次的翻译要点加以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功能翻译理论提出了相应的翻译策略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