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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民行为作为一种角色外行为,是组织正式规范之外的一种工作行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组织已经认识到组织公民行为对组织的绩效,尤其是团队绩效有着明显的促进提升功能。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系统的执行人,他们的组织公民行为无疑会影响到国家行政事务的效果,而公务员具体处理的工作任务的五个特征,技能多样性、任务完整性、任务重要性、自主性、反馈性,显著影响着其组织公民行为状况。 本文以苏州地区公务员为个案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当前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实证研究发现苏州地区公务员的整体组织公民行为偏低,尤其是组织认同感偏低;已婚公务员、女性公务员的组织公民行为更显著;普通公务员比管理层具有更高组织公民行为等。在此基础上,论文从思想层面、制度层面以及工作特征视角分析了造成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乏力的原因,并提出了改善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的具体措施:首先从公务员甄选出发,力求在源头上重视组织公民行为。其次从过程管理着手,强调培训与激励对组织公民行为的促进作用。再者,从工作特征的五维度视角提出可以采取轮岗方法增强其技能多样性,注重变革型领导风格而不是交易型领导风格以增强任务重要性,强调全面负责提高公务员的任务完整性,激励公务员自我发挥提升工作自主性,完善绩效反馈制度使公务员更好了解其工作结果。最后,加强组织文化建设,构建牢固的心理契约以夯实公务员组织公民行为显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