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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清算作为公司准出市场的必经程序,对于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而纵观我国目前公司清算的相关法律制度,相比起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却显得比较粗糙和简陋,造成了目前我国公司清算较为严峻的实践现状。本文笔者试图从公司清算制度的概念及分类理解谈起,通过列举数据及大量的实例,宏观地探究我国公司清算不良实践现状的主要原因,最后得出了完善我国现行公司清算制度的几个方法和建议。本文主要运用了比较研究法、实证分析法以及综合归纳法等研究方法,此外,笔者在撰写本文时,尝试尽量拓宽思路,不局限于某一个方面,从法律理论、逻辑理论、会计理论等多方面综合论述文章的论点,这是本文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本文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首先,论述了公司的清算的概念理解及近代理论界对公司清算的分类。公司清算是指处理因合并、分立或破产原因外解散的公司的各项未了事务,分配其剩余财产,最终结束解散公司所有法律关系,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而近代理论界上把公司清算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六种不同类型;接着,笔者主要列举了我国现行公司清算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归纳出目前我国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是以《公司法》为基本法,以其它相关法律、特别法为辅,以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为配套的一体化法律体系,又通过列举相关数据及我国公司实际清算的案例阐述了我国目前公司清算严峻的实践现状。从本文的第三章开始,笔者通过运用比较研究法及实证分析法等科学的研究方法,详细的分析并总结出造成我国目前公司清算不良实践现状四个原因:第一、清算主体的确定不明确;第二、公司清算过程中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清算财产作价方式缺乏具体规定;第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清算行为责任规范不完整;第四、公司清算法律规定冲突及部分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最后,笔者运用综合归纳的研究方法,通过具体分析问题的根源并进行了总结归纳,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清算制度的五个建议:第一、明确公司清算的责任主体;第二、明确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作价方式及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要求;第三、区分清算违法行为的性质,强化各种违法清算行为责任的规定;第四、细化内外资企业特别清算制度;第五、建议制订统一的《公司清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