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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主体地位一直是当代教育理论所关注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本文在吸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语言教学实践,对这一个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些观点和看法。 作者首先认为语言课在课程中占有核心地位。语言课的核心性是语言跟人的意义相联系的。因此,语言课和其他课程相比,对于学生主体地位的需求更加内在化,更加本质化。 作者接着强调语言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命发展意义。由于语言教育的生命发展意义只有通过生命自身的活动才能实现,因此,作者进一步从哲学、心理学,教育学、语言学各个维度来思考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哲学思考中,作者认为是否保证生命自身的活动始终是语言教育中处理教与学的矛盾的哲学思考的核心,而且语言教育的复杂性要求复杂的处理方式,而这只有以学生为主体以复杂驾驭复杂才能实现。在心理学分析中,作者认为,学生不仅是天生的语言学习者,而且语言是学生的自我实现的方式。在教育学分析中,作者认为学生是教育过程的终端,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资源。在语言学分析中,作者认为语言有基胚结构,这是学习语言中核心的一点。个体的语言体系是由语言基胚结构组成内核,发展语言的方式是语言的有限手段的无限运用,既语言是创造性活用的过程。同时,作者认为母语和外语的学习的共同规律是使学习具有个人意义。 最后,作者对在语言教育实践中如何以学生为主体提出了三条建议:人文性、实践性、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