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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相比过去有了极大提升,这得益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这种惊人的发展速度大多是以牺牲环境为前提的,这导致我国环境的质量水平急剧下降。特别是近年来许多行业由于布局和结构的不合理,已经进入了环境事故的高发期,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了大量损失。为了解决这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政府不断出台各种环境保护政策。在这种背景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用市场的手段解决企业环境污染的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广。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多年,我国部分省市的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出现与发展的历程来看,其还是属于新生的事物,在产品设计、配套措施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影响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用的发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文章在结合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践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充分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综述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例介绍。以时间顺序的方式介绍了浙江省三个试点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各项措施。第二部分是案例分析。总结出浙江省试点的成功经验,并找出目前仍存在的问题,进而引发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问题的思考。第三部分阐述了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然后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包括相关法律不完善,产品不具吸引力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制度不健全三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在分析美国和德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总结出可以借鉴的国外经验。第五部分提出了发展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议:一是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二是创新保险产品,包括承保渐进性污染责任,制定合理的理赔条件等;三是健全相关的配套机制,包括创新承保方式,完善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