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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市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该区经济较为发达,外来人口众多,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多发。为有效化解日益增多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鹿城区于2009年开始逐步扩大人民调解领域,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本文从阐述人民调解理论和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入手,借鉴国外ADR机制,并运用人民调解案例着重介绍鹿城区大调解工作的发展历史、现状及成效,并对鹿城区大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1)大调解涉及的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够顺畅;(2)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平衡;(3)大调解工作机制不够健全;(4)大调解工作保障不够到位;(5)大调解工作队伍综合素质不够高(6)人民调解协议在执行方面存在法律风险。根据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鹿城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的对策与建议:(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调解各部门工作衔接;(2)健全组织网络,推进各类调委会规范化建设;(3)完善工作机制,推广纠纷研判、“以外调外”机制;(4)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以奖代补”和业绩考核工作;(5)强化素质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调解能力;(6)强化法律宣传,鼓励纠纷当事人积极申请法院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