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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期以来,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被经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普遍地应用。2006年,我国开始正式实施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原本用意是为了减少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管理者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管理者利用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利用信息方面的优势进行盈余管理,侵害股东的利益。怎样减少盈余管理,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对我国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