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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国外的《萨班斯法案》,还是我国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一方面能够督促企业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另一方面也能够降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信息含量进行检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检验政策执行的效果。内部控制缺陷作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对其披露后的市场反应进行检验也必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根据有效市场假说、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信号传递理论,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应当是具有信息含量的,即能够引起一定的市场反应,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大量学者的证实。但是也有学者通过对内部控制缺陷以外的信息进行检验,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和缺陷披露后的市场产生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市场之所以作出反应是因为其他信息的影响。这一发现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事实基础。那么在如今的自媒体时代,同样作为内控缺陷以外信息的自媒体信息是否对内控缺陷披露的市场反应也具有一定影响,这正是本文要研究的。基于此,本文从三个层次展开研究。首先,检验内控缺陷披露是否具有信息含量,即披露缺陷之后市场是否能够作出反应以及作出怎样的反应。其次,检验自媒体信息披露是否具有信息含量,因为自媒体信息披露具有信息含量才有可能对内控缺陷披露后的市场反应产生影响。最后,在前两个研究层次的基础上,将自媒体信息与内控缺陷信息联系起来,检验二者之间是否具有一定的关系。由于自媒体具有共性,所以本文仅以新浪微博作为自媒体代表,运用事件研究法,将2015年部分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把样本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公告日前后10天窗口期内的超额累计收益作为研究对象,利用超额收益模型计算出各样本窗口期内的超额累计收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T检验。从T检验的结果来看,披露了缺陷的公司比没有披露缺陷的公司有更低的超额累计收益,验证了内控缺陷披露能够引起一定的市场反应,且市场反应是负面的;开通微博比没有开通微博的公司有更高的超额累计收益,验证了微博信息披露具有信息含量;披露了缺陷的公司中,没有开通微博的公司比开通了微博公司的超额累计收益的负向特征更加明显,验证了微博信息对内控缺陷披露后的市场反应具有一定的影响,且影响是正面的。由于事件研究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文在事件研究的基础上又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以便使本文的研究结论得到进一步的验证。从多元回归分析的结果来看,将微博作为控制变量,检验内控缺陷披露和超额累计收益之间的关系,发现二者有显著的负的相关关系;而不控制微博的影响,检验发现在某些窗口区间内,内控缺陷披露与超额累计收益之间负的相关关系不再显著。再次验证了本文的结论,即微博对内控缺陷披露后负面的市场反应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且影响是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