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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从其社会起源理论的自然状态假设出发,提出了培养自然人的教育目标,他要求教育应遵循人的自然天性、根据人自身发展规律来进行,主张在自由、平等的环境下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自然人,这种教育理论不仅在当时具有针砭时弊的作用,在现代教育中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活动,但在当今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只为追求实用的教育目的过分强调单纯智育的理念已经导致对教育伦理的损害,过度激烈的竞争使“成人”的教育被忽略了,“成才”的教育也因过分重视应试而受到极大消解,现代教育已实质性地演变为一种为职业做准备的训练场域,人则退缩为职业的附庸和工具,这样教育也就失去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一重要使命。本篇文章在梳理了学界关于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文献分析法以及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从伦理学的角度深入分析自然教育中自然人这一培养目标的独特价值,并尝试从理论及实践两方面找寻其对我国教育的借鉴意义。本文主体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自然人教育的时代和思想背景给以概述,指出感觉经验为基础的认识论是自然人教育生成的哲学基础,接着文章在卢梭自然状态语境下对自然人和野蛮人这一概念进行界定,指出真正的自然状态是非善非恶的,在这种状态下培养出来的自然人,除了其本身的理智和需求外不受任何外在的权威、偏见的束缚,是完全自由、平等、独立的人。卢梭的自然人教育思想是在其重视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这种人权学说的语义下发展而来,具有浓厚的人道主义情怀,除此之外卢梭还极力强调情感在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个体“性善论”的伦理背景下,他论证了自爱和仁爱的道德情感在教育和人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价值。第二部分主要对卢梭自然人教育的伦理内涵进行深入解读。文章依据人发展的自然进程及卢梭在《爱弥儿》中所进行的教育实践活动来进行阐述。由“归于自然”的理论出发,卢梭主张教育要根据受教育者年龄特征而进行。在幼儿阶段要注重保护幼儿的善良天性,使幼儿天性发展能够顺应自然发展的进程;对儿童时期则要求重视感官教育,使事物教育和自然教育相结合,最终达到自然教育的目标;对于理性启蒙的少年期则要保护其好奇的天性,对他进行必要的职业教育;青年期则要进行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为其进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文章回归到自然人教育的终极目标上,即培养自然人,要求自然人能够遵循自然天性而生活,回归到真正自然、平等、自由的状态。第三部分主要对卢梭自然人教育的伦理思想从正反两个方面给以评价,指出其教育思想在实践过程中相互矛盾的部分,结合现代教育中所表现出的过分注重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模式,以及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的急功近利而忽视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这些社会现实和不合理的教育理念,指出自然人教育的伦理思想对矫正当今这种过分功利的教育观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