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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是增加可利用耕地面积,缓解耕地压力,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途径。现代意义的农业发展,不仅是农业产量增长的过程,而且必须注重农业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一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共同发展的过程,研究土地整治对生态安全造成的影响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生态足迹法是国际上公认的区域生态安全评价的有效方法,本文以生态足迹和生态安全的理论为基础,以社会、经济、环境共同发展为原则,根据曲阳县产德乡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前后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数据分析软件,探讨土地整治项目对区域生态安全造成的影响。本文得出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1)本文从生态承载力、生态盈亏、生态压力指数和万元GDP生态足迹等几方面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前后项目区生态安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生态足迹法能够准确有效的评价区域生态安全情况,本研究为土地整治项目的方案制定和区域生态安全评价工作提供理论依据。(2)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态盈余增加了91068.64hm2,表明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生态安全状况总体得到改善,抵御生态风险的能力增强。但是,草地生态赤字进一步加大,由原来的-505.59hm2降低到-685.27hm2。在地域分布上,草地生态赤字最大的大川村生态盈亏为-141.92hm2,地域差异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川村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大量的草地经过农业结构调整,转变为耕地,因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注重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规划。(3)项目区整体生态压力指数由原来的2.69降到1.97,生态安全等级由极不安全上升为很不安全,生态环境承受压力依然较大,生态供给与生态需求的矛盾得到部分改善,但仍待进一步提高。生态安全指数上升的有王北庄村、李家庄村和贾北庄村,李家庄村和贾北庄村的生态安全等别由很不安全变为极不安全,表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这三个村的生态安全状态进一步恶化。万元GDP生态足迹反映的是区域资源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前,项目区平均万元GDP生态足迹为0.1538hm2/万元,项目实施后,平均万元GDP生态足迹为0.1176hm2/万元,表明基础设施的完善及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使单位土地的能源和资源生产效率提高,进而表现出经济需求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