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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不仅对有关刑事司法方面的立法起着价值导向作用,而且对具体司法活动的导向作用也极为明显。本论文立足我国刑事政策模式转换的背景,阐述了刑事政策模式转换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影响和作用。首先从保护自由、维护秩序、体现正义、提高效益四个价值层面论述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正当性根据;其次,分析了刑事政策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关系,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发展的外部动因是国家本位的驱动,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社会化的缺失,从国家本位抑或社会本位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路径选择;再次,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刑事立法进行了简略介绍,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体系的缺陷与不足以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立法体系的建议;最后,回顾了国家本位刑事政策理念指导下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发展,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所面临困境的表面原因、深层原因,重点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当前面临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主导下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体系排除了社会主体的参与,不符合国家·社会双本位刑事政策理念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家·社会双本位刑事政策理念下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完善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