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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内外关于电子政务的多种说法,本文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视角出发,全面界定了电子政务的定义和内涵,阐述了电子政务的特点及其与依法行政的辩证关系。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探讨了电子政务的法治基础以及电子政务法的一般原则(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行政正当原则)和特别原则(技术中立化原则、行政透明化原则、行政弹性化原则)。其后,以实证和比较的方法,从电子政务立法体系、适应电子政务的行政法改革、信息公开立法、电子签章立法、数据保护立法以及计算机安全与犯罪立法等六个方面,对国外多个主要国家的立法异同进行了详细介绍和分析述评。同时,反思总结了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在深刻分析自身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电子政务立法经验,提出了加强我国电子政务法律规制建设的对策建议,即根据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确立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兼收并蓄,注重长远”的指导思想,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我国电子政务的法律规制:制定电子政务基本法,构筑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基石;加强电子政务整体立法,逐步完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坚持循序渐进,进行适应电子政务的行政法改革;紧跟信息技术发展,进一步建立修订电子政务信息环境相关法律;坚持因地制宜,推动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