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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一直是人类发展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业化以来,城市经济蓬勃发展,城市人口也急剧增加,拥挤的人口产生大量垃圾,这些垃圾的不恰当处置又成为城市成长发展的障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主要以焚烧、填埋的方式处置。近年来,传统垃圾处置方式的累积效应和不断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导致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用地紧张、周边环境恶化等问题,城市发展遭遇瓶颈。另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不断攀升,大量的可回收利用物质被焚烧、填埋,将垃圾这种“资源”放错位置。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的60%-70%,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产生源头。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可在利用物质,还能有效减少垃圾产生量,为城市发展解决后顾之忧。本文首先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以及回收机制进行定义,在此基础上整理了当前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运行机制,包括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从回收对象、回收主体、回收机制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回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二手货市场缺失、可在利用物质的漏损、回收主体管理的无序、垃圾分类成效不佳、垃圾处置体系负担沉重,认为资源再生体系的完全利益性和垃圾处置体系的完全公益性是当前回收机制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本文进而介绍了境外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问题的解决方式,日本、维也纳以政府为主导和美国、香港以市场为主导。在介绍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上的具体做法的同时还详细分析了其运行机制。系统目标决定系统行为,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要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可利用物质,必须要有机融合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而当前回收机制下,资源再生体系的完全利益性和垃圾处置体系的完全公益性,致使两者在不同的系统目标下相背离。资源再生体系中需要引入政府干预解决可利用物质漏损问题,垃圾处置体系需要引入经济激励,以便充分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因此,中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必须以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运行。在该运行模式的指引下,本文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进行了框架设计,包括回收对象、回收流程、回收主体、回收机制动力。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按照使用价值进行重分类,以生活中的旧物等可直接利用物为垃圾Ⅰ、以废品等可再生利用物为垃圾Ⅱ、以厨余垃圾、可燃物、可提炼物等可综合利用物为垃圾Ⅲ、以电池等有害物为垃圾Ⅳ。这四类垃圾各自的回收流程为:居民---二手货市场---居民、居民---废品回收---资源再生企业、居民---回收---集中---资源化综合利用、居民---集中收集---特殊处理。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分析不同垃圾的特性以及各自回收流程的中间市场特点,认为社区回收便利店是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最佳级回收主体,同时与城区回收站一起成为融合资源再生体系与垃圾处置体系的结点。利益激励是整个回收机制运行的动力。在此机制中,居民可获得二手旧物的市场价值、分类垃圾Ⅲ的免收垃圾处置费;社区回收便利店扩大了经营范围、绑定了部分消费者、获得一定的政府补贴;城区回收站通过出租仓储空间与垃圾转运业务获利;政府通过以上各项机制做到了垃圾减量化,减轻环卫机构负担、获得分类垃圾Ⅲ的市场价值,同时垃圾的减量化与循环再利用增加了社会效益。最后,本文以南昌市为例对居民进行了垃圾分类回收、二手货市场交易平台构建、社区回收便利店Ⅲ用品兑换业务的意愿调查,从实践的角度论证了所提出回收机制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