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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犯罪是妨害司法罪中一个重要的犯罪类型,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围绕证据所实施的,旨在妨碍案件事实认定的,严重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都是以证据为基础的,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收集,运用证据的过程。由此可见,证据对于整个司法诉讼活动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到我国在众多关于妨害司法罪的论著中,鲜有将证据犯罪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的。因此本文从从整体上对证据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进行研究,并通过案例分析的视角,对证据犯罪存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本文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证据犯罪概述,对证据犯罪概念的界定、证据犯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法状况进行了简要的阐述;第二章:证据犯罪的相互区别,通过对证据犯罪构成要件内容的阐述,来总结说明几个证据犯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第三章:证据犯罪若干问题辨析,在对证据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对证据犯罪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阐述,以求更好的解决证据犯罪中的理论问题与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