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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观一直是近现代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研究中的重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相关研究的日益增多,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空间观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原则与其空间观念之间缺少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当前的马克思主义空间观还具有形而上学性。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原则为立足点,批判地吸收近现代西方空间学说中的积极因素,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了建构一种新空间理论的基本原则。首先,空间观念具有社会历史性。这种社会历史性特别表现在空间观念随社会生活和实践领域的拓展而发展,空间观念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形态证明了这一点。其次,空间观念具有主体性。空间既是一种客观存在,又是主体化的产物,是内化到人类思维中的思维形式,是外部世界以逻辑的形式在思维中的间接存在。空间观是以往实践的产物,从根本上说是经验的、相对的真理,是后天必然原则。再次,空间观念是人类思维的逻辑。在人类试图去思维超过感官所能感知的空间范围之外的世界时,就产生了使用空间逻辑去思维的可能性。这种思维以想象力为基础,但是必然依赖已经形成的关于不在感官范围内的外部世界的空间存在的逻辑去想象,否则就根本无法想象超出感官范围之外的世界。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阐释了实践在空间观念产生、存在和发展过程当中所起到的本原作用,提出了建构新空间观需遵循的一般原则,克服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空间观的非历史性和形而上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