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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美国就曾提出责任公民概念,其主要内涵是要承认他人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的责任,遵守各种规则,信守诺言的责任。本文所认为的责任公民是具备规则意识、权责意识、理性的政治参与能力、宽容理念、平等意识、公德意识、广泛的社会信任、多元文化的理解力等品德素质的好公民。进入90年代以来,出于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诉求,责任公民的培育作为一个显性的议题引起社会各界人们的关注和反思。
我国作为一个孜孜追求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为责任公民培育的必然发生预制了视野和框架。2008年中国网民所众推的十大“责任公民”是对其最好的诠释和彰显。但由于中国是一个臣民理念影响深厚而公民教育相对滞后与缺失的国家,公民的素质现状不容乐观,与责任公民的素质构成存在着差距。诸如:权责平衡意识的缺乏、参政能力的情绪化倾向、理性法治精神的淡薄、道德约束作用的弱化、广泛的社会信任欠缺等,均阻碍着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塑造现代责任公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应该积极借鉴国外公民教育的先进经验与理论精髓,探求与中国国情共存发展的契合点;面向整个社会系统,借助家庭、大众传媒、社区、公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合作来共同营造责任公民培育的环境氛围;并抓牢责任公民教育的主要阵地——学校,通过更新育人理念、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采用灵活的教育方法、构筑以人为本的教育实践环节等推进教育层面的改革和创新,成就更多负责任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