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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机构股权结构调整是金融业改革的热点,本文深入研究股权结构,将金融机构股权分为国有股、外资股和其他股份;针对国有股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以全新视角重新将国有股分为三类,分别为“两层级”的国家股、“三层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股、“多层级”的国企股;并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股有必要进一步细化为汇金公司持股、中管金融持股、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股,全面考察国有股。本文以1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40家城市商业银行、41家证券公司和3家保险公司,总计101家金融企业为样本,对2007年至2014年数据进行回归,并且分为总体回归与行业回归两大类,以分析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本文摒弃多数学者将股权结构以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为20%和50%为节点,将股权结构分为股权分散、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的做法,本文参考徐向艺等(2005)的做法,首先根据实质性原则排序出前五大股东控股比例,如果第一大股东的控股比例大于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控股比例之和,就认为此公司存在绝对控股股东,股权集中度较高,反之则认为公司不存在绝对控股股东,大股东是相对控股,股东间制衡度较高。研究发现:金融业前十大股东与经营绩效呈显著正相关,且总体上是呈正U型关系,但要避免掉入陷阱持股比例,为42.62%;适度的股权制衡度对于金融业发展更有好处,一股独大损害企业绩效;国家股和外资股作为金融业大股东并不适用,国企作为大股东对于金融业发展无显著作用,其他股份如民营股份作为大股东对于金融业发展有显著效果;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大股东时,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有利,与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相比较,汇金和中管金融股作为大股东对于金融业更有益处,即“专门的金融持股公司”要明显优于“淡马锡模式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汇金模式和中管金融模式是成功的。而各种成分的股权构成在各个金融行业的情况不同,要根据行业性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