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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把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作为贯穿他整个历史哲学的基本主题和重心,从历史哲学的角度,阐释了康德永久和平论的哲学基础,即自然目的论。梳理了康德永久和平的制度构想:其六条国与国之间永久和平的先决条款,为国际关系的正常化开辟了道路,廓清了思路;他的三条正式条款:共和制、自由国家的联盟以及世界公民的权利,则构成了其永久和平构想的理论支柱,他认为个人都应该经由社会契约,进入公民社会,每个国家都要采取共和制的公民体制,国家之间要形成世界公民体制,最后每个人都达到世界公民的状态,享有世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指出了大自然为人类进入永久和平状态提供了担保和可能性,并且要求我们承担为达成永久和平而进行努力的义务;梳理了大自然借以保证永久和平可能的条件,即战争、共和制以及国际贸易这三项手段;其次阐释了康德永久和平理论的现实意义,指出永久和平的构想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是人类共存的一种现实选择。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指出了康德永久和平理论内在的困境、矛盾以及张力,即手段与目的的冲突、国家主权问题以及其理论预设上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