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空间表达自由的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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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至今,每一个新兴事物的产生都可能为人类的发展提供契机,但同时也可能带来挑战,互联网作为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重要标志自然也不例外。一方面,网络空间为公民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表达自由权利提供了优越平台,它在实现个人价值、促进文化繁荣、推动民主进程和加强公权力监督等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这些作用是传统平面媒介所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互联网表达又具有匿名性、非理性和无政府主义等特征,这容易滋生道德腐化甚至违法犯罪。网络表达还表现出了与国家安全、公序良俗、公正司法以及他人个人合法权利的冲突。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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