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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装饰品往往被纳入服饰文化的一部分来分析,很少将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元素来研究。虽然人体装饰品作为服装的陪衬,是服装文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它的佩戴并不仅仅停留在衬托服装的搭配意义,而有其独立的多重意义。基于前人对装饰品的研究成果,通过全面收集河西地区魏晋墓葬中出土的装饰品,根据装饰部位不同分为发饰、耳饰、颈饰、腕臂饰这四大类。再按照各类装饰品饰物具体形制进行细致划分,总结出发饰为主要的装饰品,耳饰次之,颈饰与腕臂饰的佩戴率较低。发饰中双股发钗最受欢迎,耳饰中叶形耳坠较流行,颈饰分为单坠和串珠两种,腕臂饰有镯子和琥珀珠两种。这些装饰品是佩戴者美化自身的有利工具,同时因装饰品材质不同彰显出佩戴者身份地位的不同,贵重材质的装饰品被视为珍宝来使用,是佩戴者掌握的财富的具体体现。装饰品主要是佩带在身上用来美化人体的,不同的装饰品就有不同的佩戴习惯。河西地区汉魏时期的女性喜欢佩戴双股“U”形钗,对于男性来说,发簪只用来固发。男性、女性、小孩均可佩戴耳饰,但佩戴主体为女性。腕臂饰可单只佩于左臂,也可双臂各佩一只。装饰品与其他随葬品组合在一起,可看出佩戴人群上的特性,发饰的佩戴人群无明显的阶级差别,而耳饰、颈饰、腕臂饰的佩戴者皆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由于佩戴人群的特性,使得装饰品既具有阶级性又能达到审美和实用的统一。河西走廊自古以来就是民族众多、文化多元的地区,在这种多民族杂居的大环境中,河西地区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使得装饰品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