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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案:在学校参加业余篮球训练的初中篮球运动员30名,随机分为3组.第一组跳深训练高度为30厘米(简称为T30组).第二组跳深训练高度为50厘米(简称为T50组).第三组跳深训练高度为70厘米(简称为T70组).实验分为两大部分.在第一部分实验中,三组受试者分别从30厘米、50厘米、70厘米三个高度跳下进行一个单元的跳深训练.一个单元的训练内容为:每组受试者进行5组跳深,每组进行跳深练习7次,每组练习之间休息5分钟.在跳深训练前、跳深训练后即刻以及跳深训练后48小时三个时间点测定三组受试者在跳深训练前后的血清肌酸激酶活性和肌红蛋白水平.研究从三种不同高度进行一个单元的跳深训练对受试者骨骼肌的损伤情况.在第二部分实验中,三组受试者分别从30厘米、50厘米、70厘米三个高度跳下进行跳深训练8周,每周进行两次跳深训练(两次训练分别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和星期四).每次训练进行5组跳深,每组进行跳深练习7次,每组练习之间休息5分钟.在8周跳深训练的训练前和训练后分别测定受试者的三项弹跳力指标:助跑单腿起跳摸高成绩、助跑双腿起跳摸高成绩、原地双腿起跳摸高成绩,从而得出三组受试者在经过8周跳深训练后以上三项指标增长的幅度,进而研究和比较从三种不同高度跳下进行8周的跳深训练对于发展受试者弹跳力的效果.结论:对于该实验的受试者,采用50厘米做为跳深训练的高度既不会对受试者的骨骼肌造成损伤又能取得最好的训练效果.建议初中业余篮球运动员在采用跳深训练发展弹跳力时将50厘米做为跳深训练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