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是众多学者长久以来的研究对象,而对纳税服务的研究却是近几十年的事情。纳税服务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目前已成为国际税收征管发展的一种潮流和趋势。就我国而言,1993年12月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中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提出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概念,才开始了对纳税服务的研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纳税服务已被视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为研究对象。广州地税自1999年机构分设独立运作以来,一直致力于纳税服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纳税人的满意度不高。因此,当前广州地税如何开展纳税服务及其成效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什么因为导致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如何完善纳税服务?这三个方面是本文的研究问题。
本文采取了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案例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利用笔者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工作的参与式观察便利,采用了查阅广州地税年鉴及关于纳税服务的有关资料、广州地税2003—2007年期间分别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和零点研究集团广州公司对纳税服务的调查报告,收集研究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实地调研和访谈。
本文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服务意识、民主参与、公共利益”的核心价值理念来研究纳税服务,认为广州地税的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经历了起步、发展、提升三个阶段,引入服务理念,引导民主参与,关注公共利益,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这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因为根源,认为受传统文化思想、传统职能定位、过分强调税收任务偏见的影响是纳税服务意识缺失的因为所在;不重视民主参与,长期忽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建设,造成民主参与不足;受过度规避执法风险影响而漠视纳税人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要求,税收执法缺乏刚性、税法宣传针对性不强等,影响了公共利益。为此,本文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视角提出了完善纳税服务的建议:一是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公正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法治理念、“不依法服务就是不依法行政”的责任理念。二是建立互动机制,推动民主参与。具体是建立健全税企对话沟通互动机制、大力培育纳税人维权组织、加强外部监督评价。三是加强科学管理,维护公共利益。通过提高服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宣传,营造法治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