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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是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职位的条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与统一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出领导干部人选的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的绩效研究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方法和流程,对公开选拔制度在领导干部选拔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做出科学评估的过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并且作为一种处在成长期的极富生命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正在逐步成为一种全国性的、主体性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开选拔制度的核心价值——公开、公正、民主、竞争、择优,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代表着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这必将推动公开选拔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对继续深入研究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本研究通过新制度学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量化分析和实证调研方法等方法,系统分析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考察了30年来我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的实践摸索、经验推广以及制度安排、制度动力和制度结构;并在量化分析和实证调研的基础上,构建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以湖南省湘潭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为例,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绩效评估体系进行了实例分析;最后,提出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的思路即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实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平衡和均衡——推进利益相关者的观念创新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前提,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实施涉及到多方主体的权力分配——创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根本,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运行必须借助于合理的规则和原则——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