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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主要依靠政府救济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多重损失难为长久之计,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法律制度也比较分散,难成体系,没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因此引发的多种损失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完整的补偿。以民商法律视野为切入点,结合我国特有国情,尝试构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民商法领域的法制建设,有利于加大对民商事主体权益的保护力度,有益于推进我国和谐社会的不断进步。本文阐明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法律问题研究的背景与意义,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理论研究入手,概述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涵义、样态,分析其法律属性,归纳总结其引发的民商事法律问题,以美国与日本为例,阐述国外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商事立法实践,总结归纳出可供借鉴的成功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有法律现状,剖析民商事应对体系存在的不足与诸多问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尝试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巨灾商业保险制度、责任保险制度与基金制度。创新提出将强制保险引入商业保险,建立商业保险公司集合保险模式及公益基金商业化等立法建议,从民商法角度较为全面地加大了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法律问题研究,全方位借鉴国外成功法律模式,摒弃不适合中国国情之处,从而设计出具有现实需求性与可行性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它将成为我国完善民商领域法律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