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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是先秦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文化内涵的中心部分。礼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为有效应对社会群体生活,在社会生产、生活经验的不断累积而形成的认识基础上,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归结,而得到的以期达成和谐有序社会秩序的一套交往规范、准则和道德评价体系。也可以说,礼是人们对蕴含于事物之中“理”的充分认识、扬弃和施用,同时,礼也是人们自身情感的真诚流露和得体传达。礼的本质在于“敬”。礼具有传承性、发展性、道德性、普适性、至上性、准则性、工具性、时代性、地域性等性质。所谓“礼治”,简言之,即以礼致治。具体说,就是针对相关对象,凭依礼制、礼仪、礼器、礼辞等方式,通过礼治实现的机制,遵循相应礼治的原则而进行治理的过程,最终以达致秩序化的效果。其中包涵礼治的对象、礼治的方式、礼治的实现机制、礼治的原则、礼治的目的等。礼治的对象,包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主要体现为:克己复礼为仁、立于礼、以礼存心、情安礼、礼让懿德、以乐修内、待人接物以礼、尊师敬长以礼、日常生活中以礼为规范等内容。齐家以礼主要体现为:父子之礼、兄弟之礼、夫妇之礼、朋友之礼、主客之礼、邻里之礼等内容。治国平天下以礼主要体现为:治政、治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礼、治军、卫国等内容。“天下”概念与“天子”概念是相对应的一对匹合概念,诸侯与“境内”也是一对匹合概念,“天下”与“国”实质上均可称“国”,二者所不同在于等级、地理范围广狭。礼治的方式主要体现为礼制、礼仪、礼器与礼辞。礼制就是依照礼去裁定事物是非,以作为取舍依据的标准、规范。礼仪为礼之具体形态,是礼意、礼制等具体内容的外在形式,礼仪表现为行礼过程中有序的行为举止、容态语气、程式节奏。礼器为行礼过程中所使用之器物。礼辞是在不同行礼场合使用的一套特殊语言。礼治的实现机制,是建立在对人性与礼的各自特点的深刻认识基础上提出的。先秦儒家认为,善恶两端皆存在于人心,善则扬之,恶则化之。即所谓自诚明、自明诚。礼治实现的过程,当然包括孔子一类圣人对礼义人伦道德的深刻认识,进而努力修身成善成德。同时,也应该通过外在实现机制包涵礼教、典范表率、刑罚等外在形式的化、道,甚至是惩罚督责劝勉。礼治的原则,就是在以礼致治的过程中所应该遵循的原则。简言之,有变的原则和不变的原则。变是就礼的形式来说的,不变是就礼的内容来说的。儒家所谓“事与时并”的说法就是针对变的原则而言的,变的原则是指礼治的方式礼制、礼仪、礼器、礼辞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因时而变。不变的原则是指在以礼致治的过程中,人伦之道应保持不变。变的原则与不变的原则,亦即权的原则与经的原则。而,权的原则又以经的原则为依据,经乃是“真理性认识”或“规律”,这是就“经”的本质来说的,“经”的内容在儒家看来首要的就是“人道”。所以,礼治的原则,最终是经的原则。先秦儒家礼治思想是诸子争鸣过程中对社会生活秩序化的系统设计,是历史经验智慧与理性选择的结果。儒家礼治思想与其他诸子思想相比,其优势还是明显的。就其实质来说,“礼治”的过程,就是人伦道德化的过程,也是与礼治的经权原则是相符的。先秦儒家礼治思想内容所呈现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人性化。这种人性化体现于行礼过程中的“权变”依于人情,突出表现在儒家反对丧葬之礼中人殉和人俑的思想,以及一些具体生活规范细节的人性化规范上。儒家礼治思想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治”的秩序是等级的秩序。等级的实质在“分”,“分”的原因即在于实现“物欲”平衡与个体分配平衡。对包括儒家、儒学、孔子在内传统文化的一些误解、误读进行正本清源的反思,是必要的。对儒家礼治思想的反思趋势理应得到越来越多地学者的响应、支持和参与,这必将对传统文化的研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传统文化的内涵、价值的认识也就会越来越趋向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