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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在现代经济中,金融系统对资源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影响实际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通过金融系统,资金盈余部门的资金流向赤字部门,并在赤字部门之间配置投资资金。但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之间的区别是如此之大,目前通行的划分不同国家金融体系模式的标准,一般是依据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在其金融体系中各自所发挥的不同作用区分为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前者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后者以美国和英国最为典型。在前一种金融体系中,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银行)在资源配置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后者的银行相对不重要,相反,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金融系统是比较典型的银行主导型体系。虽然经过近年来大力发展,股票、债券等融资总量有了爆炸式发展,但是,银行间接融资在我国公司融资比例中仍占绝对优势。银行体系过度庞大会导致四个严重问题。首先,与发达的债券市场相比,信贷决策掌握在相对少数的决策者手中。其次,由于债券投资者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们对投资风险更加敏感,其结果是公司债券投资者比银行评估风险的能力更强。最后,由于银行经营具有高杠杆性特征,银行体系过大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比银行、债券市场均衡发展时要高得多。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前,危机国家的银行部门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宰地位。危机发生后,银行脆弱性直接危害了整个支付与清算系统正常运转,造成连锁反应式的信用恐慌与崩溃。脆弱的银行部门往往不能承受外部的冲击,例如这些国家的贸易条件的恶化,世界利率水平的上升,或者本国经济周期进入低谷等等。不健康的银行部门一定会成为金融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为金融危机爆发埋下了导火索。鉴于我国金融体系与东南亚国家危机前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研究这些国家在金融发展领域的教训,对于我国金融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