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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的激增,面对该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确立了消费者公益诉讼。然而2012年民事诉讼法对消费者公益诉讼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因而导致司法实践适用中的无所适从。对此,2014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2月发布的司法解释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与规范。然而,消费者公益诉讼由于其案件的特殊性,其与普通民事诉讼仍有较大区别。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文以消费者公益诉讼确立的背景及意义为开篇,从而引入对消费者公益诉讼界定的探讨,重点介绍消费者公益诉讼产生的理论依据,同时与国内外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在结合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探索历程与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对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构建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本文在分析消费者公益诉讼的现状之后,结合相关理论,提出应该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保证消费者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同时,对起诉与受理、审理规则、证明责任等等程序进行细化规定,为诉讼各方提供明确的指引,从而构建一套完善的消费者公益诉讼程序,保证消费者公益诉讼的立法目的得到最优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