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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的巨大发展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也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和不规范,也出现了“房地产过热”现象,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作为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调节杠杆,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再分配活动的主要方式,也是国家借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经济手段。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基本上建立了以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为征税环节的税收体系,在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房地产税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房地产税收体系以及一些主要税种的不足和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税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调控呈现出低效率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即失灵。因此,房地产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鉴于此,本文基于税收调控视角,从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其缺陷和弊端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借鉴国外及地区房地产税制的成功经验,阐述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目标以及基本思路,进而提出了系统完善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建议,构建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充分发挥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经济调控作用的新的房地产税收体系。
本文共四万余言,在体系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考察
这是本文提出问题部分。就其具体内容而言,涉及两个方面:首先概述了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其中包括界定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明确本文所述房地产税的范围,以及介绍房地产税在通说上和本文中的分类,目的是为本文论述提供制度和理论背景;接着,对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进行考察,先从整体上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然后具体到部分,对一些主要税种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最后指出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调控功能不能有效运行,处于失灵状态。
第二部分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学理分析
这是分析问题的理论研究部分。该部分主要是通过学理分析,论述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应然状态,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做必要的理论支撑。这部分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对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法理分析,论述了国家对房地产征税的法理基础、目的及其变迁;其次,站在经济法的角度,阐述了房地产税收制度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地产市场发挥着重要调控作用;最后,对房地产税收制度中的房地产税的归属、课税原则选择、税率控制等问题,运用经济学理论加以分析,找出解决途径。
第三部分国外及地区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这是分析问题的实证考察部分。这一部分首先简要介绍了国外及地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及其特征;然后有选择性的考察了美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房地产税制,其中着重分析了美国运用税收手段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完善的税收体系构建;最后以此为基础,总结出国外及地区房地产税制建设的基本经验,从而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
第四部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问题研究
这一部分探讨和研究的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目标和基本思路,目的是为下文税制改革具体设想的展开提供理论指导。其内容包括了三个方面:首先从五个方面论述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指出税制改革势在必行;接着阐述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四个基本目标,即结构优化、功能强化、规模壮大、制度简化;最后,提出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税收适度调控、“正税,明租,少费”、优化税种设置、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等。
第五部分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
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对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学理分析以及考察借鉴的基础上,这部分按照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思路,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的具体设想。就其具体内容而言,涉及四个方面:第一,按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过程,分环节对房地产税的实体法进行完善,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第二,加强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在程序法上对房地产税进行完善;第三,根据上述改革措施,构建出我国新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并对新体系下税收调控作用的运行进行分析和展望;最后,进行新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如规范房地产收费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估价制度等,以消除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非税收性障碍,从而使新房地产税收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税收调控功能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