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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是警察为了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经常使用的措施,对警察行政目的的实现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需要行政相对人配合但是行政相对人不配合的情况下赋予警察强制的权力以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可是在现实环境下,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警察违反立法目的和程序规定的情况不时见诸于报端,有时还引起行政诉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警察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滥用已经成为了警察权力滥用,甚至行政权力滥用的“重灾区”。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是以牺牲或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为代价换取警察行政目的的实现。所以一旦被滥用,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社会和谐和我国法制化进程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一方面,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在警察行政管理过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其极其容易被滥用且现实中也确实发生了种种滥用;故此,如何合法、准确地实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以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是当前摆在警察组织面前的一个问题。虽然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终于在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该法是新近通过,警察实施过程中有时候并不能准确运用,甚至有些地方继续沿用以前不规范的做法,给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带来极大的混乱。在执法中违法、滥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混淆适用其他行政措施等问题表现得尤其突出;严重影响了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功能的正常发挥。鉴于此,本文以贴近警察实践为目的,以滥用为切入点,在比较我国与国外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对警察实践中发生的一些真实案例进行分类评析,归纳出当前警察组织容易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找出警察在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的背后所存在的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在防范警察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在肯定外部防控效果的同时,将焦点聚集于内部防控角度,从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和加强内部机构监督等三个方面提出我国在防范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滥用方面的设想和建议;本文试图抛砖引玉,以初步的探讨引发对警察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的关注和研究,从而对防范警察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