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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使金融秩序陷入混乱,为改变金融监管的政策失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巴塞尔协议Ⅲ》,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同时还首次引入流动性等新的监管指标,目的在于提高银行业应对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其要求于2012年6月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资本监管,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监管的核心地位没有改变反而进一步加强。资本监管虽然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但根据新资本计量方法下的各级资本都出现了大幅度的缩水。新资本监管要求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一问题的探讨对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都非常有意义。本文研究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首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资监管的演进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国际银行资本监管的内涵及演进,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内涵及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从影响程度和影响路径分析了银行资本监管对盈利能力的影响机理,指出资本监管可以通过存贷行为和资产质量对盈利能力产生影响,资本监管在一定程度内将提高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长期将提高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提高盈利能力。基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和盈利能力的现状,文章选择结构方程模型作为实证研究的模型。为保证研究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本文对指标进行了多元化选取,采用2009年3月-2015年6月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季度数据对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拟合及分析,结果表明:资本监管通过约束存贷款扩张、提高资产质量,间接的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全文分析的基础上,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补充机制、推进业务模式转型、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和推进盈利模式转型四个方面,提出了在资本监管下我国商业银行提高盈利能力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