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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为青少年学生初次踏入社会重要的社会化场所,在学生成长、学习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园犯罪一旦发生,就会使所在学校的师生陷入恐慌,这样既危害了师生的身心健康,还会使正常的校园学习和生活遭到破坏。近年来,我国校园犯罪问题在发生频次上越来越多、在广度上越来越大、在程度上越来越严重。2015年9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一共通报了 67起典型的校园犯罪案例。同时,在近些年的两会期间,与会代表也对校园暴力这一话题非常感兴趣,部分代表还呼吁我国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相关的法律,以严惩校园暴力犯罪。要想在校园犯罪预防方面达到很好的效果,也需要全社会共同作出努力。公安机关就是预防校园犯罪中的一股重要力量。我国正值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巨大变化正在发生着,校园犯罪这一情况也成了十分突出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校园犯罪中违法犯罪情况呈上升趋势和低龄化、团伙化、危害严重化等特点,预防校园犯罪也就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目前对预防校园犯罪研究的文献中大多将校园犯罪的原因归结为社会、家庭、学校及学生自身几方面原因,而公安机关在校园犯罪预防当中的作用却往往被忽视。在校园中,与学生日常学习管理中关系最紧密的就是学校的规章制度,我们往往认为这些规章制度与学生的家庭教育二者形成了犯罪预防的一级预防体系,可实际上真正的一级预防体系应该是政府部门的预防工作。大量的社会资源都在政府的掌控之中,所以政府在预防校园犯罪的过程中应当利用手中的资源,尽其所用发挥其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主体作用。作为责任主体的政府机关部门,在组织预防校园犯罪活动中应当主动的承担相应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部分,既是其中的一股不可替代的力量,又拥有着执法者的身份,人民警察法中也明确了警察有预防犯罪的职责,因此其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应有地位是发挥主体作用,具有预防校园犯罪中行政作为的义务。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中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是关键,虽说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家庭和学校,但是妥协性和软弱性是家里的教育和学校教育本质就有的,不能代替公安机关在预防校园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社会预防是最有效预防校园犯罪的方法,公安机关在预防校园犯罪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近些年来,公安机关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定位并无标准,也可以说其在定位上存在偏差,就目前公安机关介入预防校园犯罪方面的程度来看,其主体作用还未充分的发挥,公安机关在预防校园犯罪中还存在不主动作为的现象,未研究制定有效的前期预防措施,无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更是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只是被动的在校园犯罪发生后以侦查破案部门的身份介入,全然忘记了自己还应有的预防校园犯罪的职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公安机关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行政不作为之风,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文章就是从公安部门的角度来探讨警察在预防校园犯罪中的职责、作用、任务、不作为责任及不作为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