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司法公开是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重要手段。在党的十八大指导下,各级法院在不断探索推进司法公开机制的新途径。目前,从各地法院实践来看,司法公开机制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网络和微博庭审在全国逐渐普及,浙江高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机制获得了广泛认可等等。但是我国司法公开机制的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新闻媒体监督与司法机关两者间的矛盾、旁听制度的缺陷、裁判文书上网机制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仍需得我们去解决。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博微信等新型方式的出现,为司法公开开辟了新途径,但也面临着问题,对创新司法公开机制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如何创新成为推进司法公开机制的一道难题。本文在参考当前我国诸多著作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对国内司法公开的实践调研,对我国的司法公开进行了理论以及实证研究。文章总共分为三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先对司法公开进行了定义,从理论上阐述了司法公开的内涵,并分析了其价值:保障和维护人权,体现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第二部分对我国司法公开机制进行了现状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司法公开的现有法律制度,阐述了近几年我国司法公开机制建设的进程,最后分析了我国司法公开机制的存在的问题。并以河南、浙江等典型法院为例对我国司法公开的进程进行了深入阐述,尤其对裁判文书上网机制、网络和微博庭审直播、新闻媒体监督机制以及司法阳光测评指数进行重点分析并指出这些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提出了推进我国司法公开机制创新六项主要途径,包括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机制、规范网络和微博庭审直播、健全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和推进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机制,来提高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真正意义上达到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最终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机制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