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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破坏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已成为我国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观。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创建环境会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国目前对环境会计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环境会计实务的研究尤其缺乏。因此,笔者希望根据我国国情特点,设计一套适合我国企业实际应用的环境会计确认与报告制度框架。 本文从我国建立环境会计的必要性入手,基于我国特殊的政治制度与经济体制,提出适合我国企业采用的环境会计实务模式。重点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和披露进行了详细阐述。 环境会计要素划分为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损益四个方面。因为有些非交换、非人类劳动的物品属于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由于环境会计要素如何计量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致使环境会计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因此环境会计实务始终得不到发展。本文将环境资产核算对象根据其是否可以直接用货币衡量,分为环境会计直接核算对象和环境会计间接核算对象。对于环境会计的直接核算对象,根据其发生额,直接计入环境资产;对于环境会计的间接核算对象,为了尽量相对准确地计量,将环境会计间接核算对象划分为矿产能源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草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再生资源和狭义环境资源九大类别并采用五种方式进行量的确认。 对于我国环境会计报告应采用的模式,笔者认为,我国环境报告应明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我国环境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与目标;我国环境会计报告的主体和内容;我国环境会计报告的模式和呈报;我国环境会计报告的审计。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应采用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将数字报表与文字材料相结合,从而全面的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 为了保证环境会计在我国企业能顺利实施,还需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