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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对于不作为犯罪的处罚具有久远的历史,但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发展则是晚近的事。众所周知,在刑法理论上,作为与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由于现代刑法学体系是以作为为标准而建立的,因此,如何将不作为犯罪纳入到现代刑法学体系中,便成了一大课题。尽管许多国家在刑事立法中明确规定了部分不作为犯罪(即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但对于绝大多数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而言,理论上的阐释仍然存在着相当的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本论文以相关的刑事立法为依据,在汲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刑法学基本理论,对不作为犯罪的若干重点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全文由四大部分组成,下面对四个部分的主要内容逐一进行介绍。 第一部分,不作为犯罪与作为犯罪的区别问题。该部分探讨了四个问题,即不作为犯罪与作为犯罪区别的学说简介,学说评析,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的区别标准和方法,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区别的具体体现。关于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的区别标准,文章认为,二者的区别标准只能是看行为人是否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而不是以行为在客观表现上的“动”与“静”为标准。关于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的区别方法,文章认为,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区别方法,应该是行为人实际实施犯罪的行为形态。即实际实行行为的形式是作为的,是作为犯罪;实际实行行为的形式是不作为的,就是不作为犯罪。关于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具体区别,文章认为,两者在违反的法律规范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主观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二部分,不作为犯罪的规范结构。文章认为,不作为犯罪的规范结构是指不作为犯罪与刑法规范的关系。通说认为作为犯罪是违反禁止规范的犯罪,纯正不作为犯罪是违反命令规范的犯罪。但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违反禁止规范还是命令规范,亦或兼而有之,却认识不一。文章在评价国内外各种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违反的是命令规范。但并非说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因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