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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然地理条件恶劣,资源贫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灾害频仍的国家。因而社会救助的历史也源远流长。晚清以降,外敌入侵,内乱频仍,自然灾害肆虐,天灾人祸接连不断。本文选取了晚清山东社会的灾荒救助为研究对象。首先,本文回溯了中国传统的社会救助思想,包括敬老养老与慈幼思想、天命主义禳弭思想、社会互助思想、积谷备荒思想。晚清社会救助思想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建仓储不如推广铁路轮舟”说、“富国养民”说、“教养并重”说等新思潮。晚清山东地区不仅灾害种类多,而且发生频率高,波及范围广,危害程度深。为了应对自然灾害的侵袭,清政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救灾机制,在报灾勘灾、税赋减免、赈济、灾民安置方面都有许多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对山东灾荒及其机制整体把握的基础上,本文选取了近代史上最为严重的大旱灾——丁戊奇荒作为个案。丁戊奇荒发生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民间义绅、在华西方传教士纷纷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实施灾害救助。由于政府财政匮乏,加上对地方控制力的减弱,与以往相比此时的政府官赈乏善可陈。然而,丁戊奇荒中的民间义赈却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不仅在组织管理上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科学的管理体制,从而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灾荒救助模式,这是以往历次灾荒救助所不具备的。晚清山东社会灾荒救助的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政府救助呈现了一定程度的衰颓化趋向。二是与官赈的衰颓化相比,民间社会力量逐渐成长。三是晚清义赈的兴起和救济理念的革新催生了近代新型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晚清山东社会灾荒救助给我们的启示是:一要加强政府对社会救助事业的主导能力,建立和完善灾荒救助的应急管理体制。二要培育市民社会,发挥民间社会力量在灾荒救助中的积极作用。三要完善相关立法,推动民间组织转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