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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乡村文明,是党和国家在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适合乡村综合提升的重要举措,这一重大决定将有效促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内需,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乡村文明的建设中,农民是主体,农民主体性的发挥对于乡村文明的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巩固好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使农民自觉发挥其主体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乡村文明的顺利开展,才能使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本文主要以河北省农村地区为研究范围,以乡村文明建设为背景探索农民主体性的发挥现状,从而实现了研究角度的创新。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以马克思主义实践主体观、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相关理论为基础,按照“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展开,采用文献研究法和问卷调查法,在乡村文明视域下对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农村主体性问题进行研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得出,在乡村文明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体现,但是在农民的主体性独立性、自为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过度依赖政府,对待乡村文明的建设态度冷漠,自主意识与创新意识不强等。从农民自身、政府、历史等方面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实践主体观的宣传不到位;农民文化素质低、主体意识与民主参与意识不强;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尚不充分等因素;同时,历史上对农民的压迫使农民也习惯性地、封建地遵循政府的指示,使农民没有自己的想法,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农民主体性的发挥。综合农民主体性缺失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从农民自身到政府、完善机制等方面的相应策略:一是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二是培养农民的公民主体意识;三是提高民主总和参与能力;四是完善基层民主管理机制;五是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六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