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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政府80年代开展大规模的反贫困工作开展以来,截止到2001年,中国政府通过实施大规模的、富有成效的专项扶贫开发计划,使妇女占多数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994年的8000万下降到2004年的2610万,减少了5390万,基本完成了反贫困工作的阶段目标。但是,伴随着反贫困工作环境的变化,政府组织的反贫困工作失去了初期的有效性。继续采用过去的增长主导辅以适当救济的反贫困战略,已经很难有效地对减缓贫困发挥作用。 非政府组织是迄今为止除去政府组织以外最为有效的反贫困主体,它的出现填补了由于政府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不足带来的问题,在反贫困工作中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反贫困工作中取得了大量的成绩,但非政府组织的缺陷也使的目前无法取代政府成为主要的公共物品供给者。 本文首先通过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农民的目标集合与行为选择入手,运用发展经济学中的模式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与地方分权理论等理论工具对中国目前反贫困具体模式进行研究,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反贫困机制运行系统具体研究,探讨两种组织反贫困系统的改善措施与协作关系的改进手段,期望能为中国的反贫困工作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