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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促使国家、高校、受教育者个人及其家庭各投资主体利益均衡实现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学费标准不仅应有科学的解释性,而且应有合理的现实性。本论文在分析、总结当前高校收费制度的实施与变迁对高等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学费标准的确立存在的问题与困惑的基础上,依据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体系分析框架,结合公共产品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价格规制理论的经济学视角,建立以政府责任作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公共选择、以培养成本作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逻辑起点、以支付能力作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经济伦理的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原则。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教育活动的有关规律,从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组成内涵出发,借鉴会计调整法的基本思路,利用江苏省13所本科代表性院校与4所高职代表性院校的实际财务数据,实证分析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类型高校之间培养成本与现行学费标准的矛盾与问题,并依据统计年鉴数据度量与测算学生(家庭)高等教育支付能力。在对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以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指标,以高校经费收入不小于可达到设定培养目标的教育经费需求的学费收入的最小值为目标函数,以居民高等教育支付能力等为约束条件,通过对不同层次高校、不同学科专业教育培养成本采用数据拟合与线性规划的方法,构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价格优化模型。函数值取自经调查统计的江苏省部分高校实际财务收支数据求解与验证模型,得出符合江苏省经济发展态势与高校教育教学经费现状的最优学费标准。最后,以促进高校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规范化的配套措施为保障,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研究并制定更为完善、更具可行性的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制定策略,促进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与高等教育资源的最佳配置,引导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高等教育走上加强内涵、提升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轨道。